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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机工程系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解迎东    审核人:     点击:

数学与计算机工程系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鄂应教发〔2023〕189号)的教学安排,数学与计算机工程系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从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7日(第17-19周教学周)进行,为保障期末考试的顺利实施,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 考试过程各环节的基本要求按照《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鄂应院党政办发〔2022〕57号)(附件1)文件执行。

2. 教务处负责安排全校公共课程的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2).

3. 系教务办安排专业课程考试。分散安排在17周、18周和19周,所有班级均在19周留1至2门专业课考试科目, 具体安排见《数学与计算机工程系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专业课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3)。

二、试卷命题及审核送印

1. 教师在命题及制卷时,需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鄂应院党政办发〔2022〕57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

2. 所有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申请表》(附件4),交课程所在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教研室主任统一于12月11日交系教务办。

3. 教师在命题及制卷时,需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规范管理办法》(附件5)的相关规定。

4. 期末试题A、期末试题B、评分标准,双面(从长边翻转页面)打印后分装于三个不同信封袋。试卷经考试课程所属教研室校对,命题教师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试卷命题审批表》(附件6),教研室主任检查、签字、审核后密封。将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统一于12月12日15:00前交至系教务办,提前考试的课程需在考试前一周交至教务办。

5. 教务办统一至康巴什校区励行楼417印制、装订试卷,并保证试卷的闭环管理。数学与计算机工程系专业课试卷装订时间为12月20日9:00,公共课试卷装订时间为12月26日9:00,地点是励行楼413,请各教研室组织安排装订各自教研室的试卷。

6.教务办将专业课考试试卷印制完毕,取回后统一放置到带锁的储物柜保管,保证试卷保密及安全。

三、考务安排

(一)本次考试系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强化考试管理,做好考场巡考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鄂应院党政办发〔2022〕57号)(附件1)规定实施考试。

(二)监考教师安排

1. 监考教师于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按照《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课程考试施考规程》(附件7)组织考试。根据学生名单核验考生信息和考试科目。根据实际将考场参考人数、缺考人数等信息填写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附件8)相应栏内。

2. 除有巡考任务的教师外,其他有授课任务的专兼职教师,一律参加期末监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的教师,12月15日前向系里教务办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期末考试监考请假审批表》(附件9)。全系请假教师总数不高于5人。系教务办将请假获批不参加监考的教师,填写《教师监考请假汇总表》(附件10)打印,由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备案。

3. 行政兼职教师由教务办负责通知其查询监考任务安排。

4. 监考任务落实后,不得随意调换。如确有特殊情况,监考教师应提前到系教务办办理备案。

5. 系里专业课考试的巡考员按时认真完成巡考工作,并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巡考记录表》(附件11)交至系教务办。

(三)学生安排

1. 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未带证件的需提供所在系出具的身份证明或由所在系学工办确认身份后方可入场)。

2. 所有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座位调整安排,对号入座。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巡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3. 严禁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进考场。

4. 考生迟到30分钟禁止入场。

5. 对于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监考教师按将按照《学生考试违纪处分流程图》(附件12)《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鄂应院发〔2022〕37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缓考要求

(一)缓考申请条件:

1. 因病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者,需持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及收费票据复印件等材料。

2. 因学生直系亲属病危及病故需探病、奔丧等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时,由学生本人提出缓考申请,并附辅导员(班主任)签字确认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缓考申请程序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在课程考试前一周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缓考申请表》(附件13),注明缓考课程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持缓考申请表、证明材料等,经任课教师审核同意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办理缓考审批手续。

3. 待学生所在系、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缓考。

4. 考试当天,因突发事件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24小时内要由班主任代为填写纸质缓考申请单,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5. 办理完缓考手续的学生,将纸质版《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缓考申请表》(附件13)和佐证材料交系教务办存档。

五、阅卷与存档要求

1. 任课教师按照《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及《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评卷人员守则》(附件14)及《数学与计算机工程系阅卷工作规范》(附件15)相关规定完成试卷评阅工作。

2. 各教研室主任组织安排流水判卷事宜,并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流水判卷安排》(附件16),和期末试卷一起交至系教务办。

3. 2022级、2023级预科生不享受加分政策。2019级、2020级和2021级预科生享受原加分政策。

4. 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需在考试结束后7天内通过教务系统录入成绩。2024年1月14日下午17点关闭成绩录入系统。

5. 任课教师将学生试卷按照学期、专业、行政班进行整理,交至课程所在教研室。各教研室将所有课程收齐后,于2024年1月14日前交至系教务办存档。

六、其他事项

数学与计算机工程系全体教师认真学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并在《数学与计算机工程系监考教师承诺书》(附件17)上签字。


附件:

1.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2.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3. 数学与计算机工程系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专业课考试安排表

4.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申请表

5.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规范管理办法

6.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试卷命题审批表

7.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课程考试施考规程

8.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9.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期末考试监考请假审批表

10. 教师监考请假汇总表

11.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巡考记录表

12. 学生考试违纪处分流程图

13.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缓考申请表

14.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评卷人员守则

15. 数学与计算机工程系阅卷工作规范

16.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流水判卷安排

17. 数学与计算机工程系监考教师承诺书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数学与计算机工程系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