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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解迎东    审核人:     点击: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预警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鄂应院202347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风建设,强化学生学业过程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发展的指导性和预见性,加强学院、学生及家长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鄂应院发[2022]28号)的规定,学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

一、学业预警等级

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各系根据学生学业情况,采取相应的预警办法

一级预警:在校学习期间,按培养方案进度要求,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总学分达到10学分及以上,或平均每学期所获得课程学分未达到10学分。预警办法:各系给学生下达《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学生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进行学业警示教育,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附件3)。

二级预警:在校学习期间,按培养方案进度要求,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总学分达到15学分及以上,或平均每学期所获得课程学分未达到8学分。预警办法:各系给学生下达《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并将《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致家长)》(附件2)送达至被预警学生家长,学生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进行学业警示教育,并与家长沟通后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附件3)。

三级预警:在校学习期间,按培养方案进度要求,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总学分达到20学分及以上,或平均每学期所获得课程学分未达到6学分。预警办法:各系给学生下达《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学生辅导员与学生谈话,并邀请家长面谈,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附件3)。面谈时必须告知学生及家长按照《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在校学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必修课、选修课学分累计达到31学分及以上的,将作退学处理。

二、建立帮扶体系

各系应成立学业指导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系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学业指导工作小组各成员应分工明确、密切配合,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及时约谈被预警学生,帮助预警对象复习前置课程内容,对预警对象上课及作业完成等情况进行及时沟通,认真分析其学业落后的具体原因,与学生共同制定学业提升计划、帮助复习,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各系应设立学生互助小组,由优秀学生分享学习经验,带领被预警学生共同进步。

三、学业预警工作程序

(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各系教学办依据专业培养计划通过教务系统的成绩管理-学籍预警、毕业管理-学业预警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确认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查看并核对预警结果,具体操作见视频,将确认需要预警的学生《学业预警汇总表附件4),预警名单交给各系相关负责人员,同时将确认后的《学业预警汇总表》于20231026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电子版无需签字盖章)。

(二)下达《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各系在预警学生名单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被预警学生下达《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并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帮扶。

学生收到通知单应本人签字确认,视为送达;学生本人拒绝签收的,各系送达人向学生说明情况,各系教务或学生工作管理人员作为见证人,送达人、见证人在通知单存根上标明拒收事由及日期,并签名,通知单留置学生居所,即视为送达。

无法送达学生本人的,送达人、见证人在通知单存单中标明情况和经过、日期,并签名,采取在各系网站主页公告的方式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7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三)学业警示教育谈话。各系对被预警学生进行学业警示教育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学习计划,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附件3)。

(四)通知家长。各系通过邮寄或以QQ、微信、Email等通讯方式,将《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致家长)》(附件2)送达至被预警学生家长,提醒家长关注学生的学业情况、加强学生教育、配合学院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同时,请学生家长填写告知书回执,并及时回邮或回传各系,家长回执存入学生学业预警档案。通过电子邮件、手机、QQ、微信等反馈的,各系应留存联系过程中形成的相关原始资料。

(五)家长面谈。对面临三级预警的学生,各系要与家长联系,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面谈后,整理书面记录,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附件3),记录确切时间、地点及谈话内容。

四、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

(一)预警教育过程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存档。

(二)各系须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档案。学业预警档案应包括预警名单和预警级别,并归档保存每个预警学生《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附件1)、《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致家长)》邮寄证明、《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致家长)》回执(附件2)、《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附件3)、与学生和家长联系、帮扶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或电子的相关原始资料。

五、工作要求

1、各系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或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学业警示教育,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各系应对学生帮扶效果进行评估,各系学业指导工作小组应指定专人跟踪学生学习状况,并建立学业预警帮扶反馈机制,不断完善帮扶举措,提高帮扶效果。



附件:1.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

  2.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致家长)

3.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4.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业预警汇总表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数学与计算机工程系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