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各系部:
按照学院统一安排,教务处将统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部务必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及时组织教师认真填写统计表,确保统计的准确性,避免出现差错。
2、奖励辅导学生各级各类竞赛的指导教师超工作量以学院发的表彰文件为准,与教学工作量分开进行统计。
3、本院教师和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分开统计。
4、暑期工作量分开统计。
5、具体工作量计算办法按“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暂行规定”文件执行。
6、请将电子统计表于2017年05月26日以前发送到QQ邮箱492860898@qq.com,经教师确认的纸质版交到行政楼411室。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代章)
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