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团总支、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二).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全体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四).团总支、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
(五).团总支、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二、团总支、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一).体系结构: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干事
(二).团总支、学生会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团总支副书记负责,团总支副书记对团总支书记负责;干事对部长负责,部长向主管部门的主席、副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某一级职能人员一旦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仅追究其本人责任,还将追究其上一级分管领导责任。
(三).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部门的团总支、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或有成员举报,团总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视情节严重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或撤消其职务。
三.会议制度
(一).团总支、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
1.定期召开团总支、学生会例会,汇报和交流各部门的工作,会议由团总支书记主持。团总支、学生会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由组织部做好会议记录。
2.学生会各部定期召开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学生会各种各级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并将其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上报系学工办。
(三).学生会各级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部长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学生会内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系里,给予惩罚。
(四).遇到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有权组织学生会各级会议就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四.人事任命制度
(一).为了使团总支、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纳新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二).如有学生会成员提前退出团总支、学生会,必须写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团总支、学生会将在征求系里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处理。
五.工作布置、检查和总结制度
(一).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由团总支书记、各部长负责制定并实施。
(二).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分管其工作的部长负责解决,解决不了的要报请主席团解决,问题严重的要上报系学工办。
(三).对工作进展情况,主席团组织人员检查、考核工作。
(四).大中型活动结束后,需要宣传部负责总结,写新闻稿。
(五).每个月的月底各部门都需要对本月的工作进行总结,每学期结束后,要写一份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六.活动开展制度
(一).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系里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
(二).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三).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
(四).大型活动开始前,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分配任务,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七.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大会上提出表扬,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习。
2.优先评奖、评优
3.颁发荣誉证书
4.二课堂加分
惩罚制度
1.处罚分为警告,除名。
2.警告处分者通告批评,记过处分者永久取消学生会内部奖励资格
3.被学生会除名后,在校期间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4.取消入党资格或终止培养。
八.附则
(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若本制度与在此之前有关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由团总支、系学生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