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基础教学部姚海燕    审核人:     点击:

各系部:

按照学院本学期教学安排,现将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课与考试

1.各班级于2017年6月18日结课;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5日为本学期学院组织集体活动所耽误课程的补课时间;2017年6月26日---7月5日进行期末考试;通识教育选修课考试时间为正式考试的前一周。

2.考试分两个时段进行,上午开考时间为9:00,下午开考时间为3:00。考试时长由制卷教师确定(原则上不得少于120分钟),并在试卷上标注。

3.公共教学部请于6月1、2、5三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完成考试安排。各系请于6月6、7两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完成考试安排。各系部6月9、12两日安排监考教师,全院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另行通知。

二、期末考试期间,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检查组。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期末考务工作,研究解决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巡视检查组负责检查各班的考风考纪和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三、试题命制与管理

1.公共必修课及两个教学班以上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命题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其它课程由主讲教师或者教学系、部(教研组)指定的命题教师依据教学大纲命题。命题教师对命题质量负主要责任,每门课必须拟定A、B两套试题,同时制定A、B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A、B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与考试试题分装于不同信封袋一并交到教务处411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2.教师在制卷时,要按照《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试(答)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规定完成打印,试卷打印务必清晰。

3.试卷命题教师务必要根据网上选课名单,核实好考试人数,标出试卷份数,由于个人的疏忽,造成试卷份数的缺失,责任自负。

4.试卷经命题教师校对负责人检查、签字、审核后密封,将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统一于2017年6月14日前送教务处印制,过期不予接受,责任自负。

5.试卷由教务处文印室印制,印刷完毕,系部根据试卷装订时间安排表派人准时到教务处装订试卷。试卷装订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

四、考试组织

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60 人以下考场,安排2人监考;60人及以上的考场,安排3人监考。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隔开座位,持学生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无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迟到20分钟以上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论。

期末考试期间学工处要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各班班主任要组织学生学习学校有关考务文件,严格执行考试有关规定。

五、缓考

因故需缓考的学生,要填写缓考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缓考。因考试当天突发事件不能参加考试的,要由班主任代为填写缓考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评卷

各位教师应按《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评卷人员守则》(见附件三),对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认真、公正地评阅每份试卷,按照《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试(答)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得分情况进行标记。

七、其他事项

1.课程考试结束一周内,评卷教师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从系统中打印《课程成绩登记单》和《课程成绩分析单》,教学助理复核、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开课系部存档。

2.各系部及评卷教师要认真评阅答卷,仔细核对成绩,成绩提交时必须做到零误差。

3.教务处要对答卷评阅情况、分数计算情况及成绩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错误责成系部按规定程序修改。

4.试(答)卷由任课教师整理装订、系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照规定交到各开课系部,归档保存。

附件:1.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试(答)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2.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评卷人员守则

3.期末考试试卷格式

4.各系、教研组试卷装订时间安排表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代章)

2017年6月8日